2003年上海插班生招生方针
上海市教委日前对外公布了2003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工作方案,6所高校榜上有名,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据悉,2003年秋季本市在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6所高校的部分专业中继续进行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选拔对象为2002-2003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一年级优秀学生,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身体健康者。
各校的报名条件、专业、名额、考核办法、录取方法等均由试点高校依法自主确定,方案经市教委审核批复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据悉,7月上旬试点院校接受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各试点高校在全面考查考生情况后,根据自主确定的插班生选拔考试等各项条件择优自主录取插班新生。被录取的新生,纳入转学的轨道,由录取学校将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经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插班新生将按录取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被录取的考生,留在学籍所在高校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