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2023-2024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生、保送生、中本贯通、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除外);
3.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全部及格,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学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须达到3.0及以上(以总绩点4.0为标准),如总绩点为其他标准,则平均绩点折算的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4.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
单科分数要求
“法学概论”和“英语”两门科目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单科成绩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录取规则
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法学概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作相应的调剂,不再征求考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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