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
《法学通论》考试内容分为法学基本原理和部门法基本知识两大部分。考生应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原理,并能够分析相关案例或社会问题。具体考试范围如下:
(一)法学基本理论:法学的性质、体系与历史;法的概念与体系;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作用、法治与法治理念;法的制定与实施;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与民主、人权、和谐社会。
(二)宪法: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的性质和经济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央国家机关。
(三)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和程序;行政赔偿。
(四)刑法:我国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与效力范围;犯罪;刑罚;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
(五)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制度;证据;强制措施;刑事诉讼程序。
(六)民法:民法概述(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注意:法条以民法典为准)。
(七)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概述;主管和管辖;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证据;诉讼保障制度;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
(八)商法:商法概论;公司法;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律制度;海商法。
(九)经济法:经济法概述;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十)国际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二、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三、题目类型
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材料或案例分析题等(至少包括其中四种题型)。
四、参考教材及资料
(一)《法学通论》第七版,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二)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英语》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英语
二、考试题型及分数比例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部分分值比例为:词汇和语法20%、阅读理解50%、完形填空15%和写作15%。
三、考试内容
考试以《大学英语教学要求》为指导,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综合考察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3.1 词汇和语法:共20题,每题1分,全部为客观题,要求考生能够灵活正确运用教学大纲语法结构表一级至四级的内容。
3.2 阅读理解:共5篇短文,25题,每题2分,全部为客观题,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掌握所读材料的主旨大意、细节,并进行一定判断和推论。
3.3 完型填空:为1篇完形填空短文,共15题,每题1分,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短文内容的基础上选择最佳答案,考查学生语言综合应用能力。
3.4 写作:在30分钟内写出1篇不少于130词的议论文,满分15分。要求内容切题、完整、条理清楚,语言通顺恰当,语法正确。
四、参考书目
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教材都可以作为参考书。
五、其它注意事项
考生请携带黑色水笔、橡皮擦、2B铅笔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