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济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同济大学2019年插班生报名资格。
1、参加过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18-2019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艺术类专业、外语类专业保送生、体育类专业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
2、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高考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须达到2018年秋季高考理科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海、浙江报名考生的高考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且成绩达到2018年秋季高考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3、完成学籍所在高校第一学年学习(修读学籍所在高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且学籍所在高校同意报考。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招收插班生计划总数为8名,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计划数 | 沪、浙高考 选考科目 | 其他省份 科类要求 |
地质工程 | 4年 | 5000元/年 | 4 | 物理 | 理科 |
地质学 | 4年 | 5000元/年 | 4 | 物理 | 理科 |
注:本表所列计划数为最大招生数,我校可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减少招生数。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报名平台”,http://www.cbs.fudan.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9日。
(1)进入统一报名平台,申请报名号(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查看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等信息);
(2)登录统一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填写,然后在申请报考大学的列表中选择“同济大学”;
(3)根据我校报名流程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2、邮寄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后,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邮编200092,信封上注明“插班生报名”字样),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邮寄报名材料须包括:
(1)报名申请表(统一报名平台打印,须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2)《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所在高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5)学生证复印件(须包含报到注册信息);
(6)身份证复印件。
3、查看报名材料接收状态和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自5月8日起,可在材料送达后登陆统一报名平台查看。
4、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不实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而造成不能考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总分100分)、大学英语(总分100分)、普通物理(总分100分),参照我校一年级本科生相关课程的学习要求进行考试。
考试日期:2019年5月26日(星期日)。考试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19年5月23日起,考生可登陆统一报名平台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考生凭《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通过统一报名平台发布。
五、预录取原则及程序
1、考试成绩公布后,按三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质量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考生。
按照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数进行专业预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对报考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入围考生不予录取。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划定合格分数线、专业预录取过程中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成绩高低为顺序处理,再成绩相同时,以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与高考数学总分的比值高低为顺序处理。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2、预录取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预录取通知书。
3、预录取考生当年9月凭预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经审核同意后通知学生所在高校办理相关手续。
4、预录取考生来我校报到时,须提交原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有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考生的预录取资格。
5、预录取考生在正式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前,若违反《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同济大学其他规章制度,将取消插班生资格。
6、插班生在办理完成规定手续后取得我校本科生学籍。
六、其他须知
1、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等参照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执行。
2、插班生不享受同济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3、插班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我校对应开课院系根据自行制订的办法,采用审核、考试、面试等办法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有可能要求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如需补修课程较多,将安排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4、插班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转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我校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我校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学士学位证书。
七、监督机制
为确保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插班生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八、附则
1、考生不得有伪造有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考试资格、预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高校。
2、我校插班生招生工作报名及选拔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插班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来源: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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