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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插班生招生章程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4-29 1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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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插班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
计划
考试科目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7
法律基础,英语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7
法律基础,英语
行政管理
6
法律基础,英语
六、报考条件
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限2015年秋季入学的本科学生),修满所在高校规定的第一学年课程(学分)且成绩优秀(要求一年级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品德优良(要求大学期间无违纪行为),身心健康,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规则
(一)符合2016年“插班生”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插班生”入学考试,按照招生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不再征求考生志愿。
(二)被预录取的学生由我校按规定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按照要求,被预录取的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预录取通知书、当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录检表复印件须事先向所在院校招生办公室索取并加盖其公章)和大学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须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送交我校审核,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
(三)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由我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39225065,021-39225177,021-39225175,传真: 021-39225179;联系部门: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39225153;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
十五、网址
招生信息网(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十七、其他须知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30 日——5月11日
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考试报名;
经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5月13日(周五 )9:00-11:00
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01室(外青松公路7989号)
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一年级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
(3)考生2015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学籍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印章;
(4)报考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共计6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二)笔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1、法律基础:满分100分;参考书目:吴祖谋,李双元 主编,《法学概论》第11版,2013年修订,法律出版社;
2、英语:满分100分;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教材都可以作为参考书。
(三)笔试时间、地点
法律基础: 2016年5月21日(周六)9:00-11:00
英 语:2016年5月21日(周六)13:00-15:00
地 点: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将拟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其学籍按转学处理。“插班生”进校学习后,不能再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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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政法学院插班生预录名单公示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预录取专业
1
16319
毛伟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2
16316
蔡惠诚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3
16221
余静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4
16516
谭洁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5
16227
范云慧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6
16206
徐萍
行政管理
7
16128
盛子奕
行政管理
8
16509
栾舒羽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9
16415
邱志健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10
16117
杜烨文
行政管理
11
16515
赵思佳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12
16411
张效瑜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13
16511
王鹏来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14
16311
涂睿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15
16225
范逸铭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16
16326
高明杰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17
16127
顾瑜
行政管理
18
16514
谭嘉晨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19
16313
朱燕
行政管理
20
16504
臧晓辰
 行政管理

 

 

 
录取的20名同学中,其中科兴学员12位。恭喜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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