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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华东师范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7-05-09 09: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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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招收插班生招生简章 
  
    为了营造更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鼓励大学低年级学生更勤奋地学习,我校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插班生招生试点。上海市其它普通高校本科2006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自愿报名并经我校考核合格者可取得我校学籍,进入我校2006级相关专业的第二学年插班学习(简称插班生)。

 

一、学校性质、校址
    1、学校全称:华东师范大学。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1959年被列为16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之一。我校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大学之一,全国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全国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
    2、我校全日制本科插班生招收对象是:上海市普通高校2006年入学的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在校本科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区有两个,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法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二、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报名者需下载“同意报考插班生证明”(须用A4纸)(请点此网页下载,http://www.zsb.ecnu.edu.cn/chabs.htm),并经原就读高校教务处盖章后,带学生证、身份证、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的5号标准信封、一寸照片2张、考试报名费66元(复试考试费另交),在5月26日(8:30—16:30)到华东师大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四、考核科目及时间:
    初试:(1)英语(相当于三级),6月10日9:00—11:00;
          (2)高等数学,6月10日13:00—15:00
    复试:含口试、笔试和实验三种形式,内容见附表。 考试时间由院系通知。
    (注:英语满分150分;高等数学满分150分)

五、录取原则:
    初试两门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关专业2006本科学生优秀水平的考生,进入差额复试。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具体标准见附表1),从高到低,择优预录取。
    被预录取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当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和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校教务处盖章),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我校将预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由我校发给正式录取通知书,按“插班生”途径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六、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插班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察,监察电话:54344651。

七、其他事项: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2232212;招办网址:www.zsb.ecnu.edu.cn;
    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
    学校附近公共交通:44、67、69、94、224、754、765、829、924路,轨道
交通3号线金沙江路站下。


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招收插班生的专业及最大人数(学校可根据生源质量调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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