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5年招收插班生方案
为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给优秀学生追求卓越创造条件,我校决定于2015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的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招收插班生计划总数为38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计划数 |
备注 |
土木工程学院 |
地质工程 |
四 |
5000元/年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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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 |
应用化学 |
四 |
5000元/年 |
6 |
色盲、色弱者不取 |
物理系 |
应用物理学 |
四 |
5000元/年 |
6 |
色盲、色弱者不取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四 |
5000元/年 |
6 |
色盲、色弱者不取 |
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
地质学 |
四 |
5000元/年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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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生物技术 |
四 |
5000元/年 |
4 |
色盲、色弱者不取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四 |
一、二年级:6500元/年 三、四年级:16000元/年 |
6 |
|
三、招生对象
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限2014年秋季入学、理科的本科学生),品德优良(无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修满所在高校规定的第一学年课程(学分)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得到所在高校同意后,有资格参加我校的插班生招生。
注:因不符合以上要求导致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四、选拔办法及有关安排
我校插班生选拔程序有资格审查(即报名材料审核)、文化测试和专业复试等主要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获得参加文化测试的资格;文化测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参照我校一年级本科学生相关课程的学习要求进行考察,文化测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获得参加专业复试的资格,参加各专业复试的考生数最多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专业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人文素养、思维表达、创新意识以及专业基础等内容。
有关安排如下:
1.文化测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2.文化测试地点:四平路1239号(详见文化测试准考证)。
3.专业复试时间:2015年6月6日。
4.专业复试地点:四平路1239号(详见专业复试准考证)。
5.收费标准:报名费14元,文化测试考务费52元,专业复试考务费26元。
五、报名和考试须知
1.网上报名
通过“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 (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www.cbs.fudan.edu.cn/;报名时间:4月30日~5月11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报名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申请表,并于5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将报名材料寄到同济大学教务处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地址: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信封上请注明“插班生报名”字样)。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申请表(插班生平台打印,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的公章)、第一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月5日开始,学生可在报名材料寄出4个工作日之后,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邮寄材料接受状态。
3.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的学生网上缴费)
5月8日开始,我校将对接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发布审核结果,报名学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请及时通过报名平台,进入同济大学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及文化测试考务费(14元+52元,共66元);缴费日期截止到5月19日,过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资格,不得参加后续选拔。
注:同济大学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缴费方法将于5月8日在同济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tongji.edu.cn)另行公布。
4.打印文化测试准考证
5月21日~5月23日,已缴费学生请登录报名平台打印文化测试准考证。
5.查看文化测试结果(通过的考生网上缴费)
5月2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文化测试结果;通过文化测试具有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通过报名平台,进入同济大学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专业复试考务费(26元);缴费日期截止到6月1日,过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资格,不得参加后续选拔。
6.打印专业复试准考证
6月3日~6月5日,已缴费学生请登录报名平台打印专业复试准考证。
7.查看预录取结果
考生6月15日起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专业复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预录取结果将在同济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tongji.edu.cn)上公示。
六、录取办法及程序
1.参加全部选拔程序的考生,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占60%)和专业复试成绩(占40%)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择优预录取。
2.预录取名单6月中旬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并通过EMS寄发预录取通知书。
3.正式录取名单根据学生报到情况确定,9月中旬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通知学生所在高校办理学生的转学手续,转学手续办理完后正式取得我校本科生学籍。
七、其他须知
1.预录取考生下学期注册报到时,须提交原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有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考生的预录取资格。
2.转入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参照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执行。
3.转入学生不享有我校的转专业待遇。
4.转入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我校对应开课院系根据自行制订的办法,采用审核、考试、面试等办法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有可能要求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如需补修课程较多,将安排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5.转入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转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我校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我校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1.我校教务处负责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1-65982634。
2.我校监察处负责招生监督,联系电话:021-65983358。
同济大学
二○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