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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上海交通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3年06月05日  【打印文章
  •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为鼓励本市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本科生学习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我校决定继续试招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一年级学生中德、智、体、美全
    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同类专业二年级学习。

    一、插班生的专业和名额


    类别
    专业
    名额
    可报考的考生专业

    A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应用物理学

    环境工程
    3名

    2名

    3名

    1名

    2名

    1名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自动
    化、通信工程、应用物理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材料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冶
    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等。

    工商管理
    3名
    管理科学、工业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财务
    管理、物流管理、经济管理、理工类各专业等。

    B
    生物技术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2名

    1名

    1名

    1名
     

    应用化学、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药物制剂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在上述专业范围内,凡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成绩优
    秀(无不 及格课程)、在同年级学生中名列前茅、身体健康的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
    一年级学生都可以报名 参加我校插班生的选拔考试。

    2.对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较大发展潜力或在高三或大一曾获得全国性奖励
    或省级一 等奖以上奖励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报考体检标准》及有关补
    充规定执 行。

    (二)报名方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一年级学生都可通过我校校园网(网址:www
    .sjtu.edu.cn, 点击“招生就业”)或我校招生网(网址:zsb.sjtu.edu.cn)查询有
    关“插班生”招生信息 。考生可在网上直接下载“插班生报考登记表”。

    2.按“登记表”有关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所在大学的审核意见与各科学习成绩须由考
    生所在高 校教务处或学生管理部门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邮寄我校招生办公室(地
    址:华山路1954号  邮编:200030)。

    3.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和写有本人通信地址及邮编并贴足邮资的标准信封2个以
    及本人 近期免冠以一寸照片2张(含登记表照片)一并寄给我校招办,另通过邮局汇寄
    报名考试   费120元。我校在收到上述材料及报名考试费后,经审查符合我校报名要
    求者,将发准考证准 予参加考试。

    4.根据目前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需要,所有报名等事项均通过网上或邮寄方式完成,恕
     不接待任何来访。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03年7月1日(以邮戳为准)

    三、考试、复试、录取

    (一)考试

    1.考试科目:高等数学、英语、大学物理(A类考生)或无机与分析化学(B类考生)

    2.考试日期:初定7月下旬(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待定

    (二)复试

     根据报考者在原学校的学习情况和本次考试成绩及各专业招收名额来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形式 主要为面试,着重考核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录取

    1.根据考生全面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被我校录取的插班生,其录取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其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插班生编入我校相关专业班级学习。

    (二)插班生与我校在校生一视同仁,实行统一的缴费与学籍管理。

    (三)收费标准:一般专业学费5000元/人?年

       电子信息工程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500元/人?年 住宿费 1200元/人?年

    (四)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932436 62932424 传真:021-62820588

    五、监督和保证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加强对招收插班生工作的领导,制
    定我校招收插班生工作实施方法及有关政策。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监督检查整个招收插班生
    工作全过程,确保我校招收插班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
    监察举报电话:021-62932719。

                                  上海交通大学

                                   2003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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