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插班生成绩与拟录取结果已发布公告。被预录取的考生需提供:
1、当年高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简称录检表,须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
2、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
被预录取的考生请于9月2日到中北校区招办(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8:30-11:00,13:30-16:30)或9月6日到闵行校区招办(东川路500号行政楼218室;8:30-11:00,13:30-16:00)领取预录取通知书,届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以上要求材料;并于9月6日凭身份证和预录取通知书到我校闵行校区相关院系报到。 备注:9月2日当天不安排住宿,9月6日报到后由院系安排住宿。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