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你校《关于报送2005年插班生招生方案的请示》(复旦教发〔2005〕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2005年继续进行招收“插班生”的试点。你校招收“插班生”的计划为45人。关于你校招收“插班生”的有关规定,请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华东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2005年继续招收“插班生”的批复》(沪教委学〔2005〕103号)执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五年六月六日